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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成西部地区首个生态示范城镇群
两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我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申报工作,目前,凤县、陇县已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太白县已完成材料递交工作,进入了论证阶段。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有着全面细致的考量,是对全县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考量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方面,其中还涵盖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细则。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我市牢牢抓住自然生态这一优势,不断健全生态保护体系,努力修复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在申报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各县进行申报,各县生态环境分局则做好协调调度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和生态保护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使我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实现突破。
  近年来,除了凤县、陇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外,太白、千阳等9个县(区)已建成省级生态县(区),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镇19个、省级生态镇5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673个,率先建成西部地区生态示范城镇群。岐山、渭滨、金台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本报记者李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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