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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机制——
权限下放为群众解燃眉之急
  本报讯困难群众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灾难,如果走正常的救助程序,往往达不到救急的效果,为了方便群众,我市民政部门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机制,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近日,凤县平木镇东庄村贫困户杨伍生的妻子突发脑溢血,送医后做了开颅手术,治疗不到三天,费用高达2万元。杨伍生没想到的是,他向平木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后,仅过了3天就拿到镇上发放的9500元救助金。临时救助作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兜底性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据了解,原来群众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报到县区民政局审批,群众从申请到拿到救助金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
  去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临时救助织网暖心行动,对急难型救助和单次救助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县区民政部门委托镇(街)审批。按照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足额安排镇(街)临时救助储备金。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由镇(街)或县级民政部门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或已脱贫但仍有返贫风险的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
  据悉,目前全市镇(街道)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现了万元以下临时救助镇街直接审批和急难情形先行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共计14340人次,发放救助金10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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