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如何防火于未“燃”?
  当前,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广大群众日常该如何防火于未“燃”呢?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要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