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宣传兜底保障政策 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服务 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为老人检查身体 我市某社会组织办公室一角 儿童福利院内照护员陪孩子做游戏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量体温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市民政局被人社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处在新的历史关口,宝鸡民政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十项工作,推动宝鸡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民政力量。
1
兜底保障
脱贫暖民心
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托底之网、最后防线。为确保全市剩余的2.03万名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不再返贫致贫,全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兜底保障织网暖心提升行动,织密织牢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特殊群体、综合施策、组织协调“六张保障网”,切实兜住、兜牢、兜准、兜好脱贫攻坚之底。一方面,扎 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边缘人口、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另一方面,建立监测预警、贫困群体精准识别、急难对象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四项机制,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救助办法和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防范返贫致贫。此外,市民政局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从全市2028家社会组织中精心挑选了442家实力较强的市级社会组织与全市98个镇和10个街办、2.03万名贫困人口精准对接开展帮扶,凝聚社会力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也不少、一个也不掉队。
2
社区建设
减负增活力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由于近年来社区承担了过多行政职能,不仅增加了社区干部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为激发社区工作活力,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今年市民政局将以“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为抓手,推进社区行政事务 多、检查评比多、不合理证明多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干部聚焦主业、轻装上阵。此外,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联合有关部门以城市单位房、房改房、集体房等老旧院落、自然小区为重点,持续推动社区“微治理”“微协商”,积极推进实施“五民”工作法,加快“宝鸡市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系统”推广应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智慧党建”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努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3
养老服务
改革促提升
宝鸡是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51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7所、农村幸福院1139所,养老床位共计238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6张。为解决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问题,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民政系统将继续下大力气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出台《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开展建成服务设施运行评估,拓展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12349养老服务热线功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探索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登记事前指导、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启动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敬老院)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环境条件。针对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将继续推进星级评定,按评定结果差异化拨付奖补资金,促进规范管理、长效运行。此外,还将建立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以农村幸福院为主要依托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活动常态机制,紧紧围绕老人需求,开展多元化服务活动,努力把幸福院建成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主平台。
4
社会组织管理提质展作为
社会组织会聚着各类人才,联系着各类社会群体,在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等诸多领域具备很强的能量储备和动员能力。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今年将启动市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专家支持、项目对接、党建指导、交流推介、宣传展示“六大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DIY党课”、社会组织“领头雁”工程等服务活动,举办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推进宝鸡社会组织提质增量,蓬勃 发展,打造更多“宝鸡品牌”社会组织。以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三比一创”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定和执法检查,完成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此外,还将组织开展凝聚社会组织力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激励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专业优势、信息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在规范行业行为、助力脱贫攻坚、扩大对外招商、展示宝鸡风采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为“四城”建设贡献力量。
5
慈善儿童
加速显温度
慈善儿童工作是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重新优化、重点加强的一项工作。民政部门将用心用情用力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迅速打开局面,取得新的成效。在慈善工作方面,继续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推进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适时开展“感动宝鸡”慈善人物评选,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努力让幸福宝鸡更有温度。在儿童福利方面,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继续实施“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试点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力度,并建立健全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和工作跟踪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儿童福利工作 水平。
6
社会事务
规范优服务
为了让逝者走得有尊严,让成年人的婚姻更幸福,让流浪人员有家可归,今年全市将以“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规范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持续优化为民服务。在殡葬改革方面,完善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加快市殡仪馆迁建及配套公墓、凤县殡仪馆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指导岐山县做好丧葬礼仪改革试点,推广陇县群众“身后事”关怀机制,切实遏制殡葬领域陈规陋习和歪风邪气。在婚姻登记管理方面,健全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回应群众诉求,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稳步推进预约式、上门式、查询式婚姻登记。在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完善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设备设施,持续推动救助站长期滞留人员移交安置,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保障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
7
区划地名
整治传文脉
为全面提高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在继续加快凤翔县撤县设区步伐、积极推进眉县撤县设市的同时,将持续加大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研究出台宝鸡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不规范地名存量整治、增量遏制,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面完成地名数 据库的更新维护和地名文化丛书、县区地名故事、地名志的编印出版,扩大地名信息资源和社会服务范围,更好发挥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努力让地名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鲜明符号。
8
疫情防控
统筹促发展
坚持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民政工作统筹推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双胜利。在城乡社区防控方面,坚持撤检查点不撤责任、不撤措施,持续强化防控工作力 量,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特别是境外人员的登记管理,落实好体温检测、居民健康状况跟踪管理,以及消毒消杀等工作,严防疫情反弹。
在民政服务机构防控方面,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持续落实各类防控指南,加强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坚决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稳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有序恢复正常服务。
9
深化改革创新添动力
全市民政系统将持续加大民政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力度,为民政事业发展增添新动能。在社会救助方面,探索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政 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1+8+N”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八横六纵”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做好今后社会救助工作奠定基础。
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在社区治理方面,总结推广千阳县“小微权力”清单,启动陈仓区社区工作者职业生涯发展和薪酬“四岗十八级”改革试点,解决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制定《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依单开展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10
干部队伍建设实干强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民政系统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班子成员联系县区“两项制度”,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确保每名民政干部都成为民政政策的“活字典”和民政工作的“行家里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树立民政系统良好形象。大力弘扬“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理念,挖掘、培养、宣传民政系统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一支务实重干、担当有为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