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本期发布:
陕西公布今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记者3月28日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复课,陕西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正式公布,与去年相比,收费标准没有变化。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防疫期间,学校要按照国家和陕西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陕西公办小学、初中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收费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据了解,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陕西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陕西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按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陕西省发改委要求,对违反国家和陕西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曝光。家长们若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投诉。(据新华社)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