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宝投发展
第04版:应急管理专刊
第05版:特稿
第06版:金融之窗
第07版:文化
第08版:社会新闻
标题导航
|
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年内实现高危行业全覆盖
建成后将免费向市民开放
凝聚奋进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市应急指挥中心年内建成
今年我市将举办53项演练活动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我市创新“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
年内实现高危行业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以保险为纽带,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防控风险,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改革举措和机制创新。
以往事故发生后,善后理赔工作常常令企业头疼不已。此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行将依靠制度上的创新,实行保本微利,让企业真正享受“低保费、高赔付”,切实减轻伤亡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压力,有效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化解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据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含投保单位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投保单位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生的经济赔偿,不影响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投保单位发生事故后,保险机构应当积极协助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启动预付赔款应急机制,及时核定损失、支付赔款。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