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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本报讯近日,我市对全市3万余名优抚对象发放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30元,共计186万余元,将于4月10日前发放完毕。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对接落实保障资金,同时要求各县区严格审核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及时将符合享受政策的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通过银行系统发放到位。“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虽然每月补助的钱不多,对平时买菜来说,经济帮助很大。”刚收到价格临时补贴的优抚人员张尚高兴地说。
  据了解,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全市共为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73.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变化对全市优抚对象生活水准的影响,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优抚对象。(马庆昆曹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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