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副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蟠龙高新区
第08版:文化
标题导航
|
发挥职能作用 推动平安建设
一集体三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线上提讯办理刑事案件25件
网上司法彰显主动作为
陈仓警方破获多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
岐山县公安局获评全省优秀公安局
喝酒之后无证驾驶陇县一男子被判拘役
以卖口罩实施诈骗检察机关快速批捕
义务植树美家园
帐篷法庭开庭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喝酒之后无证驾驶陇县一男子被判拘役
本报讯陇县一男子饮酒后,居然还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骑无牌摩托车。近日,经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4月20日,陇县人王某某在外就餐时大量饮酒,随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沿陇县北大街行驶。由于车速较快,与停放在道路一侧车位上的小轿车相撞。报警后,执勤民警对王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后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3.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该县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性质恶劣,严重危害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随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敏涛崔峰)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