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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增效益
本报记者王玲

  “以前种几亩地根本挣不下几个钱,我现在把土地流转出去,除了每年有流转费,平时还能在园区打工挣工资,比以前种地强多了!”3月16日,在凤翔县柳林镇一农业园区,70岁的师明堂边浇地边对记者说。
  这个今年新建的农业园区,共流转了135亩土地,其中就有师明堂家的3亩多地。开春以来,新建园区要整地、栽树,师明堂就和附近的一些村民在园区打工干活,每人一天能挣60元工资。
  师明堂家6口人,有6亩多地,一年就种一料小麦。去年,趁着企业建园,他把3亩多地流转出去,平时就在园区打工。说到土地流转后的收入情况,师明堂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种小麦一亩地收入800多元,这里面化肥、机械等各种成本就要450元左右。刨去成本,一亩地一年纯收入只有350多元。他现在把3亩多地流转了出去,一亩地光流转费就是550元,三亩地一年能收入1650元。从去年3月份到今年2月份,他在园区打工就挣了7000多元。“现在年龄大了,到远处打工也跑不动了。这个园区就在家门口,只要有空,我随时可以来干活,时间也自由。”师明堂说。
  凤翔县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在凤翔的两个基地共流转土地1000亩,每年交给当地的流转费达到了60多万元,在基地务工的农民有150多人,务工工资每年要发放80多万元。
  张晓云是另外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在凤翔种植了3000多亩油用牡丹。她告诉记者,在农民手里,一亩地种粮就几百元收入,种经济作物稍微高些,但是流转给公司种植,像我们种牡丹带深加工,一亩地效益能达到七八千元,规模效应显而易见。
  近几年,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和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生产主体已经从千家万户“单打独斗”的小生产者变成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来自市农业农村局的统计显示,去年以来,我市新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近千户。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使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生产分工更细,也让更多农民摆脱传统束缚,搏击更加广阔的市场,取得更好的收入,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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