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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精减环节、特事特办——
不见面审批 促进项目尽快实施

  本报讯疫情期间,企业如何办理环评手续?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保障疫情期间环评审批工作的畅通,他们创新工作模式,精减环节、特事特办,进行“不见面”审批,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多亏了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给力,要不然项目咋能这么快就落地呢!”近日,眉县一生产医用物资的企业负责人说。据了解,该企业需要改造生产线,用于生产抗疫医用防护物资。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负责人获悉后,主动对接企业,告知企业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可以先行开工建设生产线,随后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简化了环评程序,保障了该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记者了解到,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工作模式,规范精减审批环节,对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允许企业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建设单位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对其他建设项目,开展电子办公,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形式对环评文件进行“不见面”审批。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中小企业建设项目,在收到审批材料后,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完善的资料,并主动上门服务,核查建设项目现场情况,帮助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本报记者李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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