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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月救助野生动物2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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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月救助野生动物20只
本报讯前不久,千阳县城关镇新民村村民在东河沟水库坝面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县林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确认是一只朱鹮,随后将其交由千湖湿地管理处救治。据悉,今年前两个月,我市林业部门共救助野生动物20只。
今年以来,太白县、千阳县、金台区等县区陆续发现、救助林麝、朱鹮、红腹角雉等野生动物20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朱鹮、羚牛各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游隼、雕鸮、毛脚鵟、猕猴各1只;灰鹭、豪猪、麂子等其他动物12只。据介绍,这些野生动物大多是在迁徙、繁殖、觅食活动中受伤、受困,群众发现后向林业部门打电话报告,从而使其获得救助。各县区林业工作人员根据这些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区别对待,有的及时放归山林,有的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待其恢复健康后放生。
近年来,我市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加。全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不仅对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加强监管,还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刁江岭罗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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