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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09名退役军人收到援助金
  本报讯近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慈善协会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名单,我市共有22名退役军人收到34万元援助金,其中医疗援助金31万元,生活困难援助金3万元。至此,我市共有109名退役军人收到援助金。
  设立省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是国家加强新时代特困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工作的具体举措,旨在有效扩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覆盖面,不断提高对退役军人帮扶救助的能力和水平。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申报、发放工作程序,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核实被援助对象基本信息,然后逐级上报,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后,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受助对象送达“关爱基金”。目前,全市第四批省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去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省级关爱基金援助金,共收集审核全市申报省级关爱基金帮扶的退役军人资料421份,按相关要求向省厅推送154份,审核通过109份,共争取省级关爱基金援助金201万元。
  (马庆昆曹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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