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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岐山县通报3起违纪问题
  本报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中之重,但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弱化、履职尽责不到位,日前,岐山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通报了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隐瞒和漏报疫情信息的违纪问题。
  2020年1月11日,岐山县凤鸣镇陵杨村凡西组党小组组长刘德科亲属从外地回到岐山,1月22日到刘德科家中居住,在新冠肺炎疫情排查摸底工作中,刘德科作为排查工作参与者,隐瞒不报,直至2月7日,村上检查时才发现该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凤鸣镇党委研究,给予刘德科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1月17日,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花园老区某住户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凤鸣镇凤鸣东路社区在新冠肺炎疫情排查摸底工作中未及时发现。经凤鸣镇党委研究,给予社区主任梁文仓提醒谈话,社区排查工作网格长任军岐、网格员陈银凤、物业负责人牛恒福诫勉谈话。
  2020年1月19日,岐山县雍川镇杨柳村脱家塬四组原组长罗福来亲属由湖北省黄石市途经武汉返回岐山,在新冠肺炎疫情排查摸底工作中,罗福来一直隐瞒不报,直至2月3日,县上反馈相关情况后,村上才发现该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雍川镇党委研究,给予罗福来责令辞职,给予雍川镇杨柳村党总支副书记王军利提醒谈话。(邓亚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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