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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布:
宝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2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以及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要求,现就排查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将排查重点人群范围由武汉市扩大到湖北全省来宝、返宝人员,逐单位、逐村、逐小区、逐户、逐门、逐人做好“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
  二、湖北省来宝、返宝人员,要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组(社区)申报或通过电话申报。对离开湖北省不足14天的人员,要一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湖北籍流动人员要一律安排到各县区流动人员医学观察点集中观察,并做好相应的生活保障。
  三、广大群众要及时向村组(社区)提供湖北省来宝、返宝人员有关信息,履行好社会监督义务。
  湖北省来宝返宝人员个人申报和群众监督电话:0917-3263585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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