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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我市出台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本报讯日前,我市出台《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做细做实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近年来,十二届宝鸡市委已开展七轮政治巡察,脱贫攻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推进等五轮专项巡察,巡察覆盖率提升到73.9%;每轮巡察结合宝鸡实际和被巡察单位行业性质特点,综合运用常规巡察、联合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多种方式方法,巡察发现问题质量稳步提升。
  为强化源头治理,夯实整改落实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市委巡察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积极与省内外兄弟地市交流沟通,形成了《办法》初稿,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委巡视办审核,省委巡视办领导对宝鸡在全省率先出台《办法》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据悉,《办法》共4章15条,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细化了10条具体分工和任务。明确整改监督在市委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各派驻机构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按照《办法》要求,由市委巡察办统筹安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同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督查,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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