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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多特殊?
要素叠加迎来保税区创新发展
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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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多特殊?
本报记者郑晔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刚刚获批设立的宝鸡综合保税区在哪些方面享受特殊监管?特殊监管将给区域内企业带来哪些“特别福利”?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宝鸡海关关长闫护森。
特殊的优惠叠加
闫护森告诉记者,截至2019年底,宝鸡市有实际进出口企业400余家,外贸进出口额约83.76亿元。近日,宝鸡综合保税区成功获批设立,是中央、省级层面对宝鸡近年来产业发展成效的充分认可,更是对宝鸡外向型经济向更加开放、更高质量迈进的赋能,有助于宝鸡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增加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集国际物流、国际贸易、采购配送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最高形式。宝鸡综合保税区正式验收通过后,将享受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和外汇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保税退税方面,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贸易管制方面,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鉴于区内普遍存在代理进出口、第三方物流的现状,在企业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的前提下,允许货物流和资金流的主体不一致,而区外企业则严格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主体一致性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其余业务审核原则及管理要求与境内区外企业一致;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闫护森说,这些优惠政策,涉及税收、贸易、外汇等多个方面,而综合保税区就是一个集纳最多优惠政策的“特区”,必将为区内外向型企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特别的带动效应
宝鸡作为内陆城市,市民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知之甚少。闫护森解释说,放眼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单从数据上看,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占二万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六分之一的外贸总量,可谓贡献巨大。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发挥促外贸、引外资的先导区作用。特殊区域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进出口值占我国外贸的比重逐年增加。数据显示,特殊区域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工业产值均居我国各类开发区之首。二是发挥带动中西部地区开放发展助推器作用。近年来,我国部分中西部地区省份外贸异军突起,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特殊区域在外贸方面发挥了“小区推动大省”的特殊作用。以特殊区域为平台承接跨国产业转移,吸引外资龙头企业入区,直接带动一大批配套企业加速聚集,促进外向型经济建设,已成为当前中西部地区开放发展的成功范例。三是发挥引领新业态探索创新孵化器作用。目前,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期货保税交割、保税融资租赁、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等新兴贸易业态在特殊区域内快速发展,区内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因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极具潜力的发展空间受到了广大进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记者了解到,根据功能特点,宝鸡综合保税区适合“两头在外”或“一头在外”的外向型企业入驻,具体包括保税加工类、保税物流类以及研发检测维修、保税展示、服务外包等保税服务类企业,将进一步促进宝鸡企业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并在我市扩大就业、促进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闫护森告诉记者,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宝鸡综合保税区应当自国务院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申请验收,正式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封关运行。下一步,宝鸡海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支持服务宝鸡综合保税区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联动发展高地。同时,充分发挥海关职能,配合宝鸡市政府做好综合保税区海关基础和监管设施建设、验收及招商选资工作,确保宝鸡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如期封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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