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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成效明显
14个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本报讯近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对2019年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四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14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2019年,我市以遵守交通规则、消除安全隐患、传播文明交通常识为主线,深化文明交通“七进”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四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新风尚。
  宝运集团凤县分公司等3个单位、金台区中山东路街道曙光路东社区等3个社区、渭滨区新建路中学等4个学校、陇县焦家坡村等4个行政村分别荣获2019年度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社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文明交通示范行政村”称号。金台交警大队民警张攀等4名交警,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麻志刚等3名驾驶人,眉县人民检察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杜丽娟等3名志愿者分别荣获2019年度宝鸡好交警、好司机、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谢克强蔡武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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