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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本报评论员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年、决胜年。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站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制高点,认真分析宝鸡现状,精心设计了全市发展“行动路线图”。要把这个“路线图”做实、出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就必须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确保方向不偏移、行动不掉链、决战有魄力、目标能实现。
  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对党忠诚。要做到对党忠诚,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在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强起来,以忠诚的行为实践为党增光彩、为民谋幸福。
  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对党忠诚不是喊口号,而是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工作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勇于负责担当、百折不挠落实的钉钉子精神。勇于担当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就要面对工作奋勇争先,而不是偷懒推脱;面对困难矛盾迎难而上,而不是躲避绕开;面对失误敢于负责,而不是想办法掩饰。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各项任务要求抓出成效。
  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要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措施。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当前,我们要通过完善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处理好集中和民主两张皮、不平衡的问题,既要自觉把民主作为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又要坚持把集中作为民主的归宿和必要要求,做到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提高修养,检点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处处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新的一年,让我们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指引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宝鸡追赶超越和“四城”建设再立新功、再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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