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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14名被告分别获刑
本报讯12月26日,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以张某为首的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经查明,自2016年3月开始,被告人张某先后纠集沈某、王某等人,以市区某洗车行为聚集地,对外以张某个人和未登记注册的“利某某信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在追讨高利贷过程中,该组织采取跟踪、堵截、殴打、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债务人或担保人还款,逐渐形成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先后犯故意伤害罪1起、非法拘禁罪6起,并实施违法活动9起,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秩序。截至2017年底,被告人张某通过违法犯罪,获取违法所得90余万元。
当天庭审中,金台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以张某为首的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四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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