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廉政广角
第04版:西秦视点
第05版:市场监督管理
第06版:广而告之
第07版:今日高新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莫在酒中迷失方向
扫黑除恶再出重拳
专项治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问题
清风吹开廉政花
孝廉文化进社区
加强宣传引导 确保廉洁过节
严明纪律警示教育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陈仓区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再出重拳
本报讯今年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精准发力,再出重拳,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陈仓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精准靶向施策,对信访举报案件、纪检监察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刑事案件及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合格等全面起底翻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翻查起底台账,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翻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及时核查处置。同时,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采取召开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破除“关系网”问题线索会商排查座谈会、深入公安机关主动介入在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等方式,排查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截至目前,陈仓区纪委监委组织多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迟缓、线索摸排不力的镇街和部门的9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共受理初核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34条,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1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邓亚金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