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千阳:
查缴高污染煤炭逾4吨
  本报讯王某在禁燃区销售劣质散煤,日前,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收缴了其售卖的煤炭,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据了解,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该局累计查缴此类涉嫌违法销售的高污染煤炭超过4吨。
  日前,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农用车停在县城东大街一市场门口,车上10余只蛇皮袋内装满了煤。执法人员询问得知,这车煤是王某从煤场拉来的,他既无营业执照,又不能提供煤炭检验报告和订货凭据。我市明文规定,禁燃区内严禁销售煤炭,王某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违法销售劣质煤炭,执法人员将这些煤炭予以收缴,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据了解,在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组逐街、逐巷、逐户摸排,严查非法售煤行为。此外,该局还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公安部门在治安巡逻中如发现非法售煤行为,将及时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