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我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企业或培训机构可获补贴
  本报讯12月1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2019年至2021年,职工通过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对企业或培训机构按每人每次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据了解,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突出做好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经过在岗职工培训且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每次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学徒通过企业开展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据悉,三年间,我市计划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报记者马庆昆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