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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未成年人远离校园欺凌
张敏涛
  日前,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召开。会议就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关于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那么,什么是校园欺凌?应该怎样预防校园欺凌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对此,笔者采访了我市检察系统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检察官高爽。
  校园欺凌是一颗“毒瘤”
  据了解,“一号检察建议”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一份建议。
  “在诸多与校园相关的案例中,校园欺凌占了一定的比例,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校园秩序和未成年人的安全。”高爽表示,校园欺凌不同于一般的学生之间的矛盾,而是带有一定的恶意在其中,行为特点表现为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有长期性。在以往发生的案例中,长期向同学收取“保护费”,在言语上和行动上恐吓对方,从身体上对其欺凌……这些都是直接性的校园欺凌。此外,还有不少案例属于间接性校园欺凌,大多通过制造谣言,孤立他人,不直接动用武力,从精神上欺凌未成年人。
  两者虽然表现形式有区别,但在欺凌过程中都会对受害者造成心理问题,影响其健康,甚至影响其人格发展。不得不说,校园欺凌是校园里的一颗“毒瘤”,要引起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的高度重视,这样才能对未成年人做到有效保护,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校园欺凌重在预防
  “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和学校管理、家庭教育以及学生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减少校园欺凌要以预防为主,才能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高爽说,在发生的案例中,不少实施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其家长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的还认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就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不仅会纵容犯罪,而且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对此,高爽认为,作为学生的第二家庭,学校应当给予学生必要的保护,老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更要观察其在学校其他方面的表现和情绪。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定期开展主题教育班会,不定时检查学校内部及周边较隐蔽的地方,防止欺凌现象发生。其次,家长要多关注孩子回家后的反应,教导孩子遇见欺凌者要及时和老师以及父母沟通。另外,未成年人要认识到校园欺凌是违法行为,做到不施暴,受到欺凌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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