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要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要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和激励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要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加强对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要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着力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队伍。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机关工委要加强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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