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调解 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 本报记者弓旭东
社会治理的重头在基层,平安建设的关键也在基层。如何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部门的一道考题。
面对创新社会治理这一考题,凤县人给出了自己的答案。2015年,凤县人民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以法治为保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积极开展“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探索出一条“诉访对接、三调联动、多元协作”的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
截至目前,该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909件,调解成功1859件,成功率达47.6%。该县社会公众安全感测评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
创新理念做好“必答题”三调联动为诉调对接“破冰”
面对庞杂的矛盾纠纷,凤县人民法院主动思变、大胆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成立县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
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江伟说,“2”指的是搭建两个平台,即县委、县政府统揽指挥平台和整合多部门的多元化解平台;“3”是实现三调联动,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6”是落实六大保障,即组织、队伍、制度、服务、考核、资金保障,确保机制正常高效运行。
日前,记者在该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看到,几名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对来访群众提供登记立案、简案速裁、司法确认等诉讼服务,法院、司法局、信访局3家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也在此办公。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还设有律师咨询台,进驻的律师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2015年,商贩李某从凤县黄牛铺镇三岔河村刘某等22户香菇种植户处多次收购香菇,拖欠收购款16万余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得知后,经工作人员多方排查,确认李某与22户村民存在债务关系。随后,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指导黄牛铺镇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现场调处矛盾纠纷。最终,22户种植户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像这样的事,4年多来,该中心已调解数百起,成为群众致富路上的“护航员”。
化解矛盾做好“选择题”多元协作解决群众“烦心事”
在获得群众信赖,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的同时,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也在不断探索,建立了诉求受理、分类甄别、对口交办、限期办结、统一考核的新模式,并有针对性地设立了专业调解室,更好地为群众解决诉求。
“我们根据群众诉求中数量较大的几类案件,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和劳动保障调解室。”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白晓军介绍,交通事故调解室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联合交警部门调处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纠纷;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由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联合县妇联调处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劳动保障调解室则由法院专业法官联合劳动监察大队调处劳动争议
与劳务纠纷。
多元协作可以说是三调联动的具体体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后,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直接委派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在立案后委托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社会治理做好“思考题”基层实践将纠纷化解在“萌芽”
社会治理需要大学问,仅靠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还远远不够,为做好这道“思考题”,江伟说:“要在三调联动的基础上,集合多方力量形成多元协作,让社会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才能大有可为。”
据了解,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在凤县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全县119家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具有凤县产业特点的各类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旅游业、采掘业等22家协会、专业合作社作为特邀调解组织,邀请社会各方贤达能人、法官、律师等178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对涉及专业类型的纠纷,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横向联合化解。
同时,凤县县委、县政府还主动延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依托各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司法所,强化疏导化解矛盾职能,及时调解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健全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凤县多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处理一般性问题,构建以村为基础、镇为重点、县为主体的纵向联动调解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
2015年,在黄牛铺镇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续民事赔偿事宜,当事双方家属多次协商未果。最终,双方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调解员逐条逐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情”多方面做工作,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实践证明,“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凤县人民法院在平安建设中的创新之举,是县域社会治理的“破题之作”。凤县人用直面挑战的豪气、敢为人先的锐气和改革创新的勇气,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