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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立案件督导制度精准打击涉黑犯罪
  本报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安排部署,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案件督导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现精准审理。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7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了包案指导,确保了办案质效。
  为提高全市法院系统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高效审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经过充分研究,建立市县(区)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制度。县、区人民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及时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指定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法官包案,对案件提前介入,随时跟进,及时指导解决案件程序及案件定性、定罪证据标准及量刑处罚标准等问题,避免了同案不同判案件的发生。同时,县、区人民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合议、宣判前,上报预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实现了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精准打击”,确保了办案质效。(张敏涛郭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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