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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0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建议议程:①审议《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③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⑦人事事项;⑧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10月28日上午11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8楼2818室)报名。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3261028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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