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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报销支付额提高
从10月1日起执行年度最高支付8万元
  本报讯血友病是一种世界罕见病,患者在创伤后会血流不止,因此被称为“玻璃人”。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血友病报销支付政策调整,新政策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据了解,从2014年起,我市将血友病纳入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按照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农村居民进行分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由于血友病患者自费金额逐年上涨,原来的政策已渐不适用,为此市医保局通过全面摸排和广泛征求意见,参照全国各地血友病报销政策,出台了我市血友病参保患者门诊报销新政策。从10月1日起,血友病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月支付,7周岁以下(含7周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7周岁以上轻度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中、重度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城乡居民门诊支付比例为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的80%,城镇职工门诊支付比例为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的85%。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我市血友病患者81人,为了办好这件事,市医保局将调整血友病报销支付政策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日程,在提高年度支付限额的基础上,还通过改进受理方式、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关爱。
  本报记者周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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