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金台法院:
坚持案件回访受称赞
  本报讯“谢谢你们的关心,还特地过来看我,生活帮助金有了保障,我生活上就不愁了。”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去年审结的案件进行回访时,当事人李某感激地说。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均系再婚,李某身患疾病,被确定为肢体一级残疾。因杨某对李某起居不能正常照料,李某以夫妻间扶养义务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为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调解,杨某最终同意每月支付给李某一定的生活帮助金。当天,蟠龙法庭法官赶到李某家中,详细了解了她近期的生活情况,还询问了其对案件审理的意见。
  近年来,为了更好落实办案效果,金台区人民法院坚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并要求对于婚姻家事纠纷,诉讼一方为困难群众的以及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此举不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又切实增强了法官、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情,受到群众称赞。(张敏涛蔡震华)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