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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想说爱你不容易
■本报记者王怀宇
  如今,在消费领域,“持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健身卡、餐饮卡、娱乐卡、教育培训卡、美容美发卡……不少市民的钱包里总能找出几张预付卡。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预付卡商家“跑路”,已成为服务类投诉量迅猛增长的主要原因。
  前不久,我市某海鲜餐饮店忽然停止营业,让一些手持预付卡的顾客苦苦等待,怨声不断。预付消费卡这种模式被商家普遍使用,也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但是,在实际消费中却问题不断,屡遭诟病。
  预付消费有喜有忧
  “我是消费卡的受益者!”家住市区戴家湾小区的石女士对预付消费卡情有独钟。石女士说,她10年前就成为“卡族”一员,办了许多预付卡,比如购书卡、超市卡、美容美发卡、餐饮卡等有近十张,这些都是家里人常用的。总的来说,确实能省下不少钱,服务也不错。
  石女士还举了一个例子,她说,在市区经二路某书店,只要预付100元办一张购书卡,每次购书都能享受八折优惠,而且持续多年没有改变,很方便。
  与石女士有类似经历的并不在少数。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面对颇具诱惑力的预付消费卡,显得比较理性,以实用为主。
  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能抗拒预付消费卡的诱惑。在市区清姜路烽火小区居住的杜女士,曾连续两次掉入“温柔陷阱”。前年初的一天,她下班回家,在小区门口遇到了几名年轻人推销健身卡,声称:花1200元可以到某健身馆终身享受免费服务。当时,她心想,自己快退休了,可以好好享受健身带来的快乐。于是,第二天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了这家健身馆,经过实地考察后,很快就办了一张健身卡。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10个月,这个健身馆突然停业,老板也联系不上了。此时,她觉得,自己已享受好几个月了,什么吃亏占便宜的,就那么回事了。她心里虽然不高兴,但没有追究此事,不了了之。
  去年3月,杜女士听朋友的建议,在市区火炬路附近一家健身馆,又办了一张健身卡,花费2000多元,能用三年。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次又遇到同样的问题,5个月后,这个健身馆以装修为名歇业了,至今还声称仍在装修中。
  本想图省事、图实惠,办了预付消费卡,结果适得其反,还带来不少烦恼。一些“中过招”的市民普遍这么认为。他们办的预付卡主要集中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洗浴等行业,而且女性居多。
  “这是抓住了人性的弱点,尤其抓住了某些人爱占便宜的心理。”我市心理咨询专家马秀娟说,这类消费者往往缺乏理性,容易冲动,没有考虑到潜在的风险。
  “见卡就办”实属盲目
  今年3月15日,我市发布十大消费维权事例,其中将“预付卡消费需谨慎,商家跑路人财空”排在了首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投诉评析中指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消费模式日渐多元化,预付式消费(即先付款,后消费)已经变得极为常见,办卡成为一种普遍的营销方式。由于该类商业预付卡存在违约风险,许多消费者深受其害。如果经营者因为经营不善破产,或经营动机不纯,最终消失不见或变更后拒绝接纳先前会员,消费者就会钱货两空。
  据了解,此种“卡跑跑”绝大多数发生在个体工商户层面,因为对其监管尚有两大难点:一是缺少基础备案信息,个体工商户经营面广、户数众多,商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其发卡情况,更谈不上要求其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进行精准监管;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商业预付卡发行牵涉的行业较广,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更是众多,执法力量显然不能满足需求。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选取了10座城市,开展了“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活动。此调查结果显示,预付式消费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成商家存在诱导消费情况,通常以超低折扣或免费体验为幌子;四成商家经营主体不合法,美容美发和教育培训超范围经营情况相对较多;两成商家存在“霸王”条款或“任性”规定,自赋最终解释权,擅自减免自身经营责任,规定办卡后不补、不退、不得转让或收取高额转让费等;一些商家承诺的商品和服务办卡前后不一致,个别教育培训机构还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美容美发行业变相涨价、擅自中止服务、卷款跑路等问题相对较多。
  今年,我市针对健身、美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开展集体约谈,令其信守承诺、规范经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各种渠道,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慎重,要查验发卡企业是否办理备案和发卡手续,查看合同有无不公平条款,不要轻信商家诱导,尤其不要在预付卡中存入过多金额,以免被不法商家侵害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
  保留证据预防风险
  “也没损失多少钱,就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吧!”大多数办了预付消费卡而吃亏的市民,都说出了类似这样的话。他们以此为借口,怕麻烦,怕耽误时间,不向监管部门投诉,不坚持维权到底,尤其是那些损失金额不大的消费者。少数不良商家也就是抓住了这种心理,采取投机取巧、打擦边球等手段,获取不义之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在办卡的时候,往往不会与商家签订合同,一旦发生预付消费纠纷,消费者只能提供“会员卡”,但“会员卡”上几乎没有任何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此时往往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不少困难。
  我市部分资深商业人士认为,由于预付卡的消费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预付卡消费等于给商家发了一张大额“信用卡”,但消费者却没有相应的监管能力,在这种不对等的情况下,以互信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其实十分不稳定,存在商家失信带来的隐患。
  市商务局商务稽查科负责人说,按照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预付消费卡这种营销方式,从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消费者在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时,首先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事前,最好认真签订合同,或者对商家提供的所有口头承诺保留下证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负责人说,消费者一旦发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不必忍气吞声,一定要积极维权,共同促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让失信商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也希望市民积极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健康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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