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西秦视点
第04版:专版
第05版:健康
第06版:副刊
第07版:社会新闻
第08版:专版
标题导航
|
第三届西北革命红色旅游联盟年会8月30日-31日在凤县召开
面子美里子更美
力促产业协作实现优势互补
白鸽翻飞乐陶陶
重金奖补促进燃煤小锅炉清零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我市环保工作再出新举措——
重金奖补促进燃煤小锅炉清零
本报讯使用燃煤锅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容小觑。8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将重金奖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及改造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等。
据了解,按照中省治污降霾工作总体要求,我市制定了《宝鸡市2019年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方案》,并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二批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全面推进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工作的通知》,将我市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纳入拆改任务清单。为加速推进任务清单内的燃煤锅炉拆改,我市出台了《宝鸡市2019年燃煤锅炉拆改奖补暂行办法》,提出对在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拆改任务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等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拆除燃煤锅炉的蒸吨数、改造锅炉的蒸吨数等因素,补贴金额不等。对拆除燃煤锅炉的单位,按照燃煤锅炉的蒸吨数,以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后改造为天然气或者电锅炉的,在享受拆除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原燃煤锅炉蒸吨数,再按照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地处山区的敬老院、公立学校、医院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按照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锅炉拆除补助;对地处山区的其他单位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按照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锅炉拆除补助。
申报奖补资金,需锅炉拆改单位向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奖补资金。本报记者胡红玲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