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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交通违法将通知单位
本报讯8月16日,市“车让人·人守规——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公职人员驾车违法、不文明出行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还要通知所在单位。
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启动以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引导规劝活动,全市出行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金台区组织交警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并第一时间予以曝光。陈仓区发动广大志愿者上街进行文明劝导,同时各社区开展“文明出行大讲堂”活动。市交警支队依托科技手段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曝光,开展10大类交通违法治理。交通部门在长途车、出租车、公交车中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出租车乱掉头、乱并线现象大幅减少,公交车礼让行人成为街头风景。会议提出,单位公车更要带头践行文明出行,交警部门对多次交通违法的公务人员,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将违法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武勇超参加会议并讲话。
本报记者韩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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