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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怪重”地名须规范
我市对104个不规范地名进行评审论证
  本报讯8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不规范地名评审认定论证会,邀请我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前期摸排的104个不规范地名进行集中评审论证。
  我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自3月初启动以来,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及《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各县区民政部门联合镇街和各地名管理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排查摸底工作,重点以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为主要对象,对专名或通名含义远远超过地理实体实际地域、地位、规模、功能,带有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对带有“加州”“温哥华”等外国人名地名、外语词语的崇洋媚外的“洋”地名;对带有“阳光100”“利兹兰顿”“1号公馆”等晦涩难懂、用词不规范及带有“君临”“御邸”等浓厚封建色彩的“怪”地名;对同城内多处存在的重名同音的“重”地名进行重点排查。通过集中排查,我市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四个区对不规范地名进行初审、会审后,提交论证的不规范地名共104个,其中包括住宅区92个、建筑物8个、商业街区2个、道路1条、桥梁1座。会上,参会人员从各自专业角度发表看法,各抒己见,为不规范地名的认定提供依据。
  据了解,按照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排查、审核、论证、公示、更名、立制六步法,对不规范地名评审论证、梳理汇总、审核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之后启动更名程序。
  本报记者郑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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