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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将建心理咨询室
  本报讯7月31日下午,记者从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暨市精神卫生与社会心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正式启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创建工作,到2021年,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中小学将设立心理咨询室,8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将开设精神科门诊。
  据了解,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我市将依托康复医院设立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各县区结合实际设立县、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在8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形成市、县、镇、村四级心理服务机构及场所。同时,全市80%以上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老师,精神专科医院全部开设心理门诊,8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
  副市长李瑛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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