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本期发布:
精神病人滋事民警妥善处置
  本报讯7月24日,凤翔县糜杆桥镇某村村民许某精神病复发在村里滋事,持榔头乱砸东西且意欲伤人,紧急时刻,凤翔民警及时妥当处理,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20时许,凤翔县公安局糜杆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侄子许某精神病复发,在送医过程中突然失控,正在村里滋事,持榔头乱砸东西且意欲伤人,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许某从一户人家房顶爬上大树,在离地8米高的树上不肯下来。民警一边劝离周边群众,一边让许某的一名女性家属安抚其情绪,并劝他下来吃饭喝水。约10分钟后,许某答应下树吃饭,但树下不能有人。家属离开后,许某开始下树,但他没有直接落地,而是下到旁边房顶。担心出意外,民警远距离对其围追堵截,许某则从房顶翻越围墙后开始向村外狂奔,并将沿途停放的摩托车推倒,给民警制造障碍。追了约50米后,民警抓住机会控制住许某,并使用约束带进行约束。随后,民警将许某带上车,交由家属、医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警方提醒,对于有精神病史的病人,家属应照看监护好,避免病人在外闹事,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与精神病人发生摩擦时,应尽量忍耐宽容,不与其计较,避免刺激对方;行人遇到疑似有精神病症状的,应尽量避开绕行,不要刺激、追赶、侮辱对方;发现精神病人滋事伤人,应及时报警。
  本报记者李小玮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