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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文明交通实践行动
  本报讯7月24日,我市举行“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启动仪式,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开文明车,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行文明路,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做文明人,做城市形象的维护者。
  据了解,即日起至10月底,各县区及市级各职能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让城市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转变。同时,我市将每周三设为全市文明交通行动日,持续严管车不让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文明交通征信建设纳入诚信宝鸡建设序列,建立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交通信用信息档案,定期发布交通信用“红黑榜”,将交通信用信息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先树优等挂钩。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文明委副主任武勇超讲话并宣布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启动。他说,交通秩序是反映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晴雨表”,开展好“文明交通实践行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我市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作出贡献。
  市领导、市委文明委副主任刘焕勋、李瑛、张望,宝鸡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文明委副主任杜长富参加启动仪式。
  宝鸡日报社、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电视台、宝鸡新闻网四家市级媒体发出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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