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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报药费诈骗十万元
扮演两角色行骗的汪某获刑四年
  本报讯一人分别冒充省药监局、医保局工作人员,以为老人报销药费及给予补助的名义,先后骗取凤县一名老人10万余元“办事费用”。近日,经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凤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老人钱财的汪某有期徒刑四年,随案移交赃款退还受害者。
  事情要从2017年3月说起,咸阳人汪某打电话到凤县退休老人谢某手机上,谎称自己是省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汪海洋”。他告诉谢某:根据国家政策,谢某之前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报销,让谢某和医保局的工作人员“辛甲”联系。谢某联系“辛甲”后,“辛甲”以报销药费须缴纳手续费、送礼为由,先后多次骗取谢某汇款5万余元。随后“辛甲”消失,谢某再次联系“汪海洋”时,汪某告诉谢某“辛甲”已携款逃跑,接下来由自己负责此项工作。之后,汪某又以报销药费须缴税和材料费为由,骗取谢某汇款4万余元。截至案发,汪某共骗取谢某汇款10万余元。
  谢某的家人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凤县警方于2017年12月将汪某抓获。汪某归案后供述称:“汪海洋”和“辛甲”都是他一个人冒充的,为了不让谢某发现,他在和谢某电话联系时特意更换了电话号码,并掩饰了自己的声音。
  负责此案的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老年人若遇到此类电话、信息时,必须擦亮眼睛,报销医药费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超出政策范围的报销多半是骗局。(韩正强李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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