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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整治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7月1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至8月8日,全市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三轮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的整治目标包括两类:一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和违法载人的三轮摩托车;二是违法上路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包括残疾人代步电动车、老年人代步电动车、旅游观光电动车等。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驾驶人、乘车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酒后、醉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伞、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拒绝、阻碍、妨碍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责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大队将在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路段设置执勤卡点进行现场查处,同时借助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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