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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真查实改 提升脱贫质量
我市扎实开展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自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以来,我市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共对标查找问题11个方面39个,制定整改措施136条。截至目前,完成33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6个,完成率84.6%;完成制定的整改措施118条,完成率86.7%,有效提升了脱贫质量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把做好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建立市级领导分工包抓整改和联系县区整改责任制,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带头开展问题大排查,先后赴5个贫困县和岐山县、陈仓区、高新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解决问题。市长惠进才先后前往千阳县、陇县、高新区等县区镇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11名市级领导分别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联系县区的13个扶贫团团长分别前往包抓县区,指导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与此同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视频推进会,对全市问题大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各级各部门采取“自下而上、先内后外、条块结合”的排查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逐级建立“三单一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各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研究解决整改问题,促进真改彻改。此外,我市派出工作组,深入工作专班和重点整改部门指导工作;下发督办单,督促责任落实,加强跟踪督办;派出调研指导组,进行业务培训和巡回指导,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年度减贫任务、重点工作、巩固成果防返贫等统筹结合,整体推进实施,提升整改质量和脱贫成效。全市通过建立村、户两级扶贫“项目超市”,把贫困户需求、中省扶持政策、社会帮扶资源物化成项目,实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脱贫成效“四个精准”,提升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报记者弓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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