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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后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综述
  荀军武张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2015年6月8日,凤翔县某局原局长党某某,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潜逃,迫于强大的追逃攻势,于2018年6月13日到凤翔县人民法院自首;
  2018年7月11日,农行宝鸡分行某部门原负责人王某,在潜逃19年之后,被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秦皇岛站派出所抓获,移交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23日凌晨5时,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宽民贪污受贿案行贿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潜逃1年零8个月后,被宝鸡市纪委监委追逃组从康藏高原劝说归案;
  ……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追逃办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后路、绝其幻想,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取得追逃防逃和追赃工作新突破。
  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形成追逃追赃“强大合力”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吹响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号角。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多次强调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政府从人力、财力、物力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为确保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市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外逃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清理移交的通知,指导各级全面清理外逃人员案件,做到案件移交后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
  2018年10月18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文成立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加强统一领导,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组成。通过整合追逃追赃资源,共同织就“天罗地网”,持续向外逃腐败分子释放天涯海角无路可逃的强烈信号。
  外逃人员的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各不相同,如何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追逃策略,如何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针对在逃人员、市某局原会计李某某的情况,市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市人民检察院组建追逃专班,制定劝返方案,公安机关正在利用大数据,结合其相关亲属信息进行研判。”
  “针对在逃人员、眉县某局原干部袁某某的情况,眉县纪委监委与眉县公安局组建追逃专班,一方面积极向其父母讲解政策,规劝本人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对各类信息进行研判……”
  做好追逃追赃工作,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量体裁衣、突出重点,才能形成高效有力的追逃追赃战斗力,让积压多年的难点案件得到有效突破。(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为此,市委追逃办结合实际,建立了“逐人建档、逐个定策、逐案建组、逐月报告”制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促进精准施策,进一步拧紧“发条”。
  密集的鼓点,紧张的节奏,各县区追逃办、各追逃专班聚焦案件、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持续发起一次又一次攻势,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呈现多点开花、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织就追逃追赃“天罗地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从追逃追赃案件协调机关转变为主办机关,从幕后走到台前,既是追逃追赃案件的指挥员,也是冲锋一线的战斗员。
  贪污受贿案行贿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被千里追逃,该案是市监委成立以来完成的首例追逃案。在追逃过程中,市纪委监委追逃组辗转西安、成都和甘孜州白玉县等地,行程1500多公里,将朱某某找到并劝其归案。
  这次追逃,既是反腐败协调机制凝聚“合力”的生动体现,更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追逃追赃工作涉及多个领域,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内部运转高效、外部衔接顺畅的效果。
  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金台区纪委监委因案施策,针对朱某某的履历、性格特点等“量体裁衣”,精准制定追逃策略,与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等反腐败协调机构高效联动配合,最终取得了完胜。
  纵观我市每起追逃追赃案,都是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从“引水通渠”到“势如破竹”,背后是市委追逃办在实践中总结出的战法——打好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亲情这“五张牌”,坚持因人因案分类施策、精准施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追逃办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全程督导、考核到位”的思路,抓部署、抓落实并重,抓协调、抓个案并举,始终以“办案思维、法治方式、战斗精神”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方面,市委追逃办协调有关部门,拓展调查渠道和手段,搜集分析外逃信息,研判外逃人员出逃方向和藏匿地点,了解外逃人员生存状态,积极抓捕;另一方面,梳理排查重要关系人,通过对本人或亲属宣传政策、调查冻结涉案资产、挤压生存空间等方式,全力劝返。
  值得关注的是,到案方式影响后续处罚。从已归案的职务犯罪外逃人员有关案例可以看到,投案自首和劝返归案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强制遣返或者抓捕归案的,则依法从重处罚。
  推行督导制度,强化日常指导督办;强化考核评价,量化考评工作……为了切实取得追逃防逃和追赃工作新突破,市委追逃办赴县区与办案人员共商案情,对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的蹲点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以实际行动诠释“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彰显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耐心韧劲,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只有及早回头、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夯实筑牢“防逃堤坝”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就是坚持追逃、防逃、追赃整体并进,建成协调配套、系统集成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决不能重追逃、轻追赃,也不能重追逃、轻防逃。
  为此,市委追逃办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是坚持不懈地“织网”追逃,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力追逃,一追到底,减少外逃存量。另一方面是“筑坝”防逃,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找到外逃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认真总结外逃案件案发规律,建立健全防逃网络,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筑起攻守兼备的追逃防逃制度篱笆,遏制外逃增量。
  市纪委监委为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的作用,从“关键少数”着手,建立起市管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一体化管理平台,通过动态更新1600余名市管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实现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查询等应用功能,实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情”变化,切实把“关键少数”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同时,市委组织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护照和出入境的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和“裸官”管理监督制度,防止腐败分子外逃;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入境证照保管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追责。 
  在此基础上,市委追逃办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积极引导媒体对追逃追赃工作的宣传与正面解读,更好利用已归案外逃人员案例和忏悔录,适时开展主题警示教育,对潜在外逃人员形成震慑。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琦强调,只要一人尚在逃,追逃追赃决不“鸣金收兵”。
  下一步,我市将一刻不停歇地持续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坚决把外逃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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