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本期发布:
一号文件
  而更多的声音则发自内心地赞美着责任制。
  澄城县庄头公社岳家庄大队1980年秋播前,决定每人划5分联产田。第六生产队划了地后,群众不相信。村党支部书记郭党顺一看大家不相信,干脆自己带头给联产田里上了40架子车粪。这一来社员马上相信了。结果当年夏粮户户增产。夏收后,社员纷纷要求分地,要求落实责任制。次年,他们更进一步要求大包干。当公社向社员们拍胸脯,告诉他们党中央承诺责任制长期不变时,群众激动地说:“现在不兴给中央挂匾。能挂的话我们都去给挂!”
  农业落实责任制期间,陕西省委曾组织了一次赴韩城县(今韩城市)的农村调研活动。调研结束,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朱平作了发言。可以认为,他这个发言代表了许多人的共同心声。
  朱平说:
  这几天看了沿路的情况,今天是第八天,确有许多开脑筋的东西。责任制引起了农村的变化,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群众说了许多感人的话:“社会主义好”,“三中全会之治胜过贞观之治”等。
  这真是掷地有声!
  如果说,从前有许多歌颂合作化、歌颂人民公社的歌曲是纯粹政治功利性质的产物,那么农民这些朴素的语言,则是自农业合作化以来,中国农民对中国共产党唱出的最美好最动听的赞歌!
  陕西如此,全国更是如此。
  早在1981年3月,在国家农委的统一组织下,由国家农委、农业部、农垦部、中国社科院农经所等部门组成的17个调查组共140余人,分赴15个省区,选择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区进行调查。几个月后,他们完成了上百篇调查报告。
  王伟群在他的报告文学《伟大的一步》中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的情形:
  所有的调查组都有了共同的结论:当前农村形势之好,是多少年来没有过的,特别是那些长期贫困落后的地区,面貌变化之快、形势之好,实在出乎我们的意料!实践证明,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确实是一项好政策!
  调查组成员说起河南、内蒙古、安徽等地的变化,说起23年不变的农民收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竟然翻了几番,心情格外激动。特别是一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更是从这次调查中看到了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威力,体会到了久违了的农民的喜悦心情,他们痛心地反省自己的失误,反省由于自己的“左”的思想给农村工作带来的混乱和滞后。农业部原副部长李友九在痛苦反思之后,向中央写下了一篇万言检讨书。
  调查组也清醒地看到了农村中出现的新问题,由于担心政策多变,农民出现了大量的短期行为,对土地采取掠夺式耕作,对牲口过度使用,滥伐承包地上的树木,于是,许多报告都提出了一个想法,建议中央下个文件,明确包产到户、大包干都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都可以长期不变。
  这一年10月5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整整开了半个月。半个月后,形成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在这份纪要中,充分肯定了农村实行责任制这场伟大的变革,认为农业生产责任制获得如此迅速的进展,充分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按照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来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强烈愿望。
  《纪要》旗帜鲜明地指出:
  实践证明,党在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和实行的农村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各级党组织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具有深远意义的。
  《纪要》强调: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纪要形成以后,呈送邓小平。邓小平看后,只说了四个字:“完全同意。”
  而陈云看到后,则专门叫秘书打电话说:“这个文件我已看了,这是个好文件,可以得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
  1981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十天以后,1982年元旦,中共中央向全国正式下发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是当年向全国下发的第一个中央文件。
  按理说,每年中央都会发出许多文件,并且这些文件都会按照先后排序。因此,总会有第一号文件以及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文件。但是由于1982年发出的头一个文件经历了如此曲折反复的过程,也具有如此激动人心的内容,因而使得人们对它格外关注和上心,使得它在众多的文件中脱颖而出,有了一个原本寻常、如今却格外响亮的名称:一号文件!
  此后连续五年,中央每年发出的第一号文件都是有关农业的。
  “一号文件”从此成为一个靓丽的称呼,一个鼓舞人心和激动人心的称呼!这个称呼以它艰难的探索、负责的态度、翔实的内容和辉煌的成就而载入史册!
  至此,中国农村开始迈着稳健而扎实的步伐走向艰难的改革,也走向伟大的辉煌。长期笼罩在农民头顶的极左阴影正在逐渐消散,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正在恢复生机。黄河之滨,炊烟缭绕;长江两岸,花红柳绿;到处热气腾升,到处阳光明媚。
  那确实是充满了希望的田野!
  (连载完)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