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专题
第05版:金融之窗
第06版:综合
第07版:专题
第08版:西秦视点
标题导航
|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成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胡和平来宝调研精神
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
西河绽放天人菊
我市开展新一轮大洋怪重地名整治
原产地证书申领实现零跑腿
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公告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我市开展新一轮大洋怪重地名整治
本报讯近日,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启动新一轮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大洋怪重”地名将是这次整治的重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迅速兴起,我市一些地方,尤其是近年来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在起名时出现“大、洋、怪、重”问题,即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追求怪诞离奇的“怪”地名、一定范围重复或同音的“重”地名。对此,2015年我市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了市县地名地址库,全面摸清了全市地名历史和现状。之后,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地名执法巡查整改行动,对“大、洋、怪、重”问题地名进行清理,四年来标准化处理不规范地名80余条。
为弘扬中华地名文化,更好地发挥地名在资源普查、交通物流、地图测绘、旅游文化、电子信息、大数据等方面的助力作用,按照中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的要求,前不久,市民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启动新一轮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本次清理整治对象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法规政策规定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地名标进行清理规范;针对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的“洋”地名,将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
据介绍,新一轮清理整治行动将遵循地名演化规律,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保持地名的整体稳定。同时,相关部门鼓励群众自觉参与、监督、举报,做好地名规范化处理。各业务部门还将安排专门窗口、专门时段方便大家办理地名更改业务。
本报记者米静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