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专题
第05版:专版
第06版:专题
第07版:今日高新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今年我市确定实施18个扶贫协作项目
发挥产业优势提升发展质量
西凤酒“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暨全球征文大赛颁奖盛典在宝鸡举行
网上卖货能用别人的照片吗?
阅读存折培养好习惯
减税降费成效显现纳税人满意度提升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一批报名时间延长至6月15日
欢迎报考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补报名各县区咨询点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网上卖货能用别人的照片吗?
专家详细解读《电子商务法》中的焦点问题
本报讯“网店在发布信息的时候能用别人的照片和文字吗?”“面对网上刷单炒作、虚假宣传等应该如何维权?”6月12日,陕西省第二期《电子商务法》培训班在我市开班,权威专家就该法在贯彻落实中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讲解。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但是目前该法在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何规范运行自己的网店等。为此,在这次培训会上,省商务厅专门邀请《电子商务法》的参与制定者张韬,重点就该法贯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业讲解。同时,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薛威就全省农村电商物流存在的问题、县域电商如何更好发展、现代农特产品的品牌塑造等作了讲解。
来自各县区商务系统的电商负责同志和优秀电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专业的讲解、深入浅出的解读,让接受培训者获益匪浅。
本报记者王玲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