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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按照我省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安排,省第二督导核查组从即日起对我市开展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核查,现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宝鸡市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举报投诉方式——举报电话:0917-3533080
  受理时间:8:30—12:00
  14:00—18:00
  信件举报地址:宝鸡市广元北路6号宝鸡市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投诉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0日宝鸡市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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