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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学子获校园读书之星称号
  本报讯近日,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表彰了我市100名中小学生,授予他们宝鸡市青少年“校园读书之星”称号。
  近年来,我市把每年4月确定为“中小学读书月”,旨在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今年“中小学读书月”活动期间,我市又有一大批中小学生从图书漂流、亲子共读、好书推荐、课本剧展演等活动中脱颖而出,成为校园里的“小明星”。为表彰鼓励这些“小明星”,市教育局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起了关于组织开展宝鸡市青少年“校园读书之星”评选活动。最终,经过学生自荐、学校推荐、县区评选以及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合评审,王雨煕等100名中小学生荣获宝鸡市青少年“校园读书之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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