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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打开突破口
——凤县纪委监委办案小记
  亚金红琳生波
  村里的土地流转补偿款发放出现了问题,大家都找不到原因所在——面对这样的案件,凤县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以执着精神,不厌其烦地翻阅各种文件、表格、名单。最终,办案人员敏锐地在一个数字“3”上发现蛛丝马迹,从而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我们村土地流转补偿款发放有问题,请纪委调查……”去年底,凤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调查组前往村里走访、询问相关证人,在查阅了租赁协议、征地面积公示表、征地兑现花名册等大量书证后,办案人员并未发现有违纪违法之处。
  事情发生在2017年,过了一年多时间,会不会漏掉了什么原始证据?带着疑问,调查组再次来到村里,查找以往的档案资料,仔细寻找与征地相关的蛛丝马迹。可是又找了几遍,还是没有发现,面对成摞的各种文件、表格、名单,办案人员仍不放弃,继续翻阅。
  经过多次查找,一份2011年土地租赁登记的花名册出现在办案人员眼前,花名册上农户的签名和之前调取的书证上的名字都能一一对应。调查组马上进行了认真核对,果然是该村2011年将部分土地租赁给西安某公司时,农户对征地面积的一个确认签字表。花名册上,一处轻微的涂改痕迹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一个看似很不经意的一笔,却将征地面积由“3.4亩”改为了“5.4亩”。
  经查证,2011年该村将部分土地租赁给西安某公司,时任该村文书对租赁的土地以组为单位编制了花名册。2017年,西安某公司又对该土地以每亩4万元的价格进行了流转,并依据2011年土地租赁登记的花名册给被征地农户兑付补偿金。原来,在2011年村干部入户确认花名册登记面积时,村民徐某趁村干部不注意,私自将自己的3.4亩涂改为了5.4亩,没想到这一行为居然一直未被发现,徐某最终以5.4亩领取了征地补偿款,多领征地补偿款8万元。
  “由于我的疏忽,入户核对后未进行复查,简单照抄照搬,致使征地补偿款发放出现错误,损害了其他村民利益,辜负了群众对我的信任,我负有责任。”面对处分决定,该村原文书后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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