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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涉黑涉恶案件在凤翔进行二审宣判:
两起案件维持原判
本报讯5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一起涉黑和一起涉恶案件在凤翔法院公开宣判。据了解,市中院将在本周对我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这是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力举措。
当天,宣判的第一起案件是关于董某等21人的涉黑案件,此案社会关注度高。由凤翔法院一审判决,对组织、领导者董某及6名骨干成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十八年,并处罚金。审理结束后,部分被告人上诉至市中院。经审理,该犯罪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四个特征,根据这四个特征,市中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随后宣判的另一起案件是关于王某、韩某为首的涉恶案件。经凤翔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对纠集者王某、韩某判处五年到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对参与者欧某、李某、齐某判处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对其他两名参与者判处二年到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经市中院审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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