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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细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政策——
6岁以下残疾儿童可申请救助
  本报讯0到6岁是残疾儿童最佳康复年龄段。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针对6岁以下残疾儿童制定了详细的康复救助制度,将使我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救助标准分为五类
  据了解,我市6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有674名,是这一制度重点覆盖人群。
  《意见》规定,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岁至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
  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救助标准分为五类:听障儿童救助内容为人工耳蜗植入、助听器验配及康复训练。其中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一次单耳手术,包括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手术及术后调机,救助标准每人为60000元,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对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视障儿童救助内容为适配助视器和视功能训练,每人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肢体障碍儿童救助内容为矫治手术、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其中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19200元;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212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内容为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监护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持诊断证明、户口本(居住证)及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也可委托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由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持县(区)残联发放的《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自愿选择承担项目实施的定点康复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建立康复档案,接受康复服务。
  救助资金由“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发放地负责结算。受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合规康复服务费用,经县(区)残联审核后,个人自付部分在项目救助标准内给予救助,由县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本报记者胡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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