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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谈话
——一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背后的故事
  杨新乾 宋一帅
  4月10日,岐山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蒲村镇鲁家庄村党总支书记孙某在使用扶贫资金过程中独断专行,导致扶贫资金浪费。反映问题属于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第一时间批示,坚决查处。
  当日下午,调查组从侧面了解得知,蒲村镇曾就扶贫资金浪费的问题和孙某谈过话,孙某表示没有将一分钱扶贫资金装进自己口袋,没有违反党的纪律。
  果然在第一次谈话中,孙某态度“坚决”,表示扶贫资金自己没拿,初衷也是为了给集体办企业,并大谈自己四十多年来给村上作的贡献。
  调查组经过商议,及时改变调查方案,决定先从外围入手,吃透产业扶贫政策,全面收集证据。4月11日,调查组调取产业扶贫文件、村账务等书证,并与相关人员谈话,完全掌握了鲁家庄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鲁家庄村在使用政府拨付的1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过程中,存在对产业扶贫政策学习不够,执行有偏差。村两委班子和村合作社未按规定使用产业扶贫资金。村两委会在原生态面粉加工厂改建项目决策上存在失误,导致6间改建厂房拆除,造成部分扶贫资金损失。孙某作为村党总支书记、鲁家庄星火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对以上工作失误负有主要责任。
  4月12日,调查组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和孙某进行了第二次谈话。谈话采取讲扶贫政策、出示证据等审查调查手段,条分缕析,让其明白哪些行为违反了扶贫政策和党纪,并帮助其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对扶贫政策学习不够,在项目建设上急功近利,在使用扶贫资金上出现偏差,导致部分扶贫资金浪费。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同志式”谈话室里,孙某望着鲜红的党旗和入党誓词,终于低下头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在10万元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沿用‘惯性’思维办事,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导致出现扶贫资金使用浪费的问题……”
  调查组进一步指出:孙某为集体办厂的初衷是好的,但因对党的扶贫政策学习掌握不够,好心办了“坏事”,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做好扶贫等工作。孙某表示,感谢组织对他的教育,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工作,更好服务群众。
  最终,岐山县纪委以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给予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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