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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
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5月6日对外宣布,从5月15日开始,将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央行表示,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
  央行表示,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此举释放的长期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央行此举落实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政策框架的建立,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基准档次大体可分为三档:大型商业银行为13.5%、中小型商业银行为11.5%、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为8%。此次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县域农商行由第二档变为第三档。
  董希淼表示,我国以民营银行、农商银、农信社为代表的中小银行数量并不少,需要进一步支持其健康稳健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此次实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有助于推动中小农商行健康稳健发展,推动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形成,进而更好地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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